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揺号有关事项公告

2008-04-19

一、报名范围

已经市、区经房办,街办、社区审查符合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并在“南昌房地产信息网”公示的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家庭(含首批试点摇号未中签申报家庭)。

二、报名地点

在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所在社区(家委会)。

三、报名时间

12月12日(周三)15:00开始,截止时间12月17日(周一)12:00。逾期未报名作放弃处理。

四、摇号顺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确定的摇号顺序分别为:
  1、城南小区:面积37万M2;
  2、红谷滩小区:面积8万M2;
  3、昌北小区:面积12万M2;
  4、城东小区:面积13万M2;

五、报名要求

申报家庭自愿报名参加小区摇号,在上述四个小区中可全选(不分顺序),也可任选1个或1个以上。按上述全市统一确定的摇号顺序参加摇号,一旦在其中一个小区中签,不能参加下面其它小区的摇号。

六、报名方式

申报家庭以申请人为代表,在统一印制的《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摇号报名表》上,用笔划去不参加摇号的小区,并签字。即在表格对应的“V”字上,划为“●”;签字不能超出表格框。

特别告之:

本此印制的《报名表》将作为电脑自动识别的依据,要求申报家庭严格按上述报名方式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报名表不得折叠,并保持纸张的整洁。不得在复印件上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表》按名字排序,申报家庭在报名时,请认真核对《报名表》中本家庭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有错误,请在摇号报名后一日内,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房管局信息中心(房地产交易大楼,孺子路223号512室)更正。

摇号报名后,请关注“南昌房地产信息网”(www.ncfdc.com.cn),网站上将公示摇号报名情况,申报家庭如发现网上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请于12月23日前与市房管局信息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