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屋登记不强制审查婚姻证明

2015-04-26
    为发展房地产,南昌允许企业利用该市城区范围内,无抵押、未查封的自有固定资产抵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房屋登记机构按照申请人的申请进行登记,不再强制性审查申请人的婚姻证明材料来判断是否有其他“隐形”共有人。申请登记并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权利人可以对登记的房屋依法办理转移、抵押、变更、注销和更正登记等手续。
 
    同时,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措施》中也有“新招”,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南昌市公积金中心可采取和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互贷互认政策或利用商业性贷款贴息政策办理,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